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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保險作業說明

1、 要/被保險人申請投保各家意外傷害保險(含定期壽險、醫療險、責任險以及車險等)險種,需填寫各家各險種制式要保書,並親自簽名,要保人若為法人須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簽章,被保險人若未滿20足歲,則需法定代理人簽章。
2、 業務代理人需於要保書上簽名及載明登錄證字號以及填寫業報書等文件資料,連同信用卡繳費授權書或匯款保費單傳送本公司意外險部受理。
3、 受理保單經經辦人收件及簽署人審核無誤後傳送承保公司通報公會後,進行核保出單作業。
4、 受理投保意外傷害保險時間
  (A)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9:00AM至16:00截止受理
  (B) 16:00以後及星期例假日受理件,均列入第二工作天受理
5、 受理回覆
  意外險部門受理審核後,將於當日確認收件無誤以E-mail回覆給經手代理人或經承保保險公司核保後要求照會補件,或不符投保要件之拒保回覆。
6、 第二年度續保件將依要/被保險人勾選之同意自動續保或於保單屆滿前45天通知業務代理人以及要/被保險人辦理續保手續。
意外險部電話 :
  02-2563-9567
  02-2581-2567
  分機 208
受理投保傳真 02-2536-3567